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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廣州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據(jù)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如何申請廣州經濟適用房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辦理條件
經“兩級審核、兩級公示”后,取得《準購證明》,且《準購證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當天)之后未被取消輪候資格的輪候家庭。
二、辦理材料
1、《廣州市剩余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意向登記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準購證明》。
三、辦理流程
(一)登記購房意向(11月11日-11月25日)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經適房銷售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購房意向登記,在意向登記期間不開放樣板房供市民參觀。
屬于銷售對象的輪候家庭如有購房意向,可通過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閱覽銷售文件、房源介紹、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下載或前往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領取《廣州市剩余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意向登記表》(下稱《登記表》)。輪候家庭填寫《登記表》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記(意向登記時需上傳已填寫的登記表、申請人身份證、《準購證明》)。申請人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準購證明》、身份證原件前往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進行咨詢,由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指引下完成意向登記。意向登記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銷,完成意向登記后可通過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查詢結果。
(二)公布意向登記名單(11月30日-12月7日)
市住房保障辦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及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公布參加購房意向登記名單,并向申購家庭發(fā)送短信通知。申購家庭對意向登記名單有異議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辦書面提出申訴(地址:豪賢路仁生里36號廣州市住房保障咨詢服務室1號窗),市住房保障辦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訴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及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公布參加評分排序名單。
(三)評分排序(12月8日)
市住房保障辦舉行評分排序儀式,參加意向登記的申購家庭根據(jù)輪候分值高低確定選房順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過評分排序系統(tǒng)現(xiàn)場確定先后順序。市住房保障辦在當天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代表、公證處、經適房申購家庭代表等共同見證、監(jiān)督系統(tǒng)評分排序情況。
(四)公布評分排序結果(12月9日)
評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辦于12月9日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及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公布評分排序結果,并向申購家庭發(fā)送短信通知。
(五)發(fā)放《參加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復核通知書》(12月14日-16日)
各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于12月14日~16日向評分排序順序號1-1300號(房源供應量的約1.8倍)的申購家庭發(fā)放《參加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復核通知書》、《廣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下稱《申報表》)、《送達信息確認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原件、《準購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申請人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領取。
(六)購房資格復核、投訴舉報、異議申訴、異議復核及舉報核查
評分排序順序號1-1300號的申購家庭須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遞交《申報表》及家庭收入、資產等資料參加購房資格復核。資格復核標準見附件2。申購家庭須申報準購證明所列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現(xiàn)時資產情況。申購家庭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遞交材料(補充材料)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放棄申購資格。
2020年12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辦會同相關單位按程序進行資格復核,同時接受投訴舉報。對評分排序順序號1-1300號的申購家庭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同時進行申訴核查及投訴舉報核查。
市住房保障辦匯總民政部門審核意見并完成申購家庭住房情況核查后,根據(jù)資格復核結果分類向申購家庭出具資格復核結果告知書、資格復核結果通知書,并協(xié)調區(qū)、街住房保障部門將告知書、通知書送達申購家庭。
如申購家庭對復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資格復核結果告知書的3個工作日內向市住房保障辦(地址:豪賢路仁生里36號廣州市住房保障咨詢服務室1號窗)提交《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復核結果異議申訴表》及相關資料進行異議申訴,市住房保障辦在5個工作日內會區(qū)住房保障部門完成異議復核。
(七)公布資格復核結果及選房順序(具體時間根據(jù)資格復核完成時間確定,預計2021年3月下旬)
資格復核、異議復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辦根據(jù)評分排序結果和資格復核、異議復核情況,在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wǎng)站、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公布資格復核結果及房屋選房順序,公布的時間將視資格復核完成時間確定。
(八)打印及發(fā)放《經濟適用住房選房通知》(公布選房順序之日后6日內)
公布選房順序后,銷售代理單位向資格復核通過的申購家庭郵寄(EMS)《經濟適用住房選房通知》(以下稱《選房通知》)及《經濟適用住房房源明細表》。選房順序號超出房源數(shù)量的申購家庭為選房后備家庭,如選房順序號在1~705號的申購家庭有棄購,選房后備家庭方可按順序替補認購房屋。凡取得《選房通知》的申購家庭有房源可選擇時放棄選房的,均視為棄購。
(九)網(wǎng)上預約看房(具體時間根據(jù)資格復核完成時間確定,預計2021年4月上旬)
考慮目前疫情防控情況,本批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主要通過VR看房,僅現(xiàn)場開放參觀天鹿花園、珠江嘉苑兩個房源點的樣板房。評分排序順序號1-1300號的申購家庭經資格復核通過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屆時將另行公布及通知)通過微信“穗經適房”小程序預約參觀樣板房(預約參觀日期、時間段)。
每戶家庭只能預約參觀每個房源點1次,每次人數(shù)不超過3人,沒有預約的申購家庭不得進入現(xiàn)場看房。
網(wǎng)上預約現(xiàn)場看房環(huán)節(jié)須視屆時疫情管控情況,若受疫情管控影響,將取消現(xiàn)場看房環(huán)節(jié)。
(十)房屋選房
獲得《選房通知》的申購家庭憑有關材料在規(guī)定的選房時間到銷售中心(地點待定)選房。選房時申請人需現(xiàn)場提交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選房通知》原件、《準購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選房時按選房順序叫號,每次選房現(xiàn)場工作人員叫號3次,申購家庭須在5分鐘內確定房號,逾時不能確定房號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選房認購權;選房后申購家庭應在當日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選房確認書》(以下稱《選房確認書》),同時根據(jù)選房流程下圖辦理有關手續(xù)。
申請人如不能親自到選房地點辦理選房手續(xù)的,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可持申請人的身份證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辦理選房手續(xù)。凡選房當天沒有簽訂《選房確認書》的視作無效選房。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到達現(xiàn)場選房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選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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