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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標準文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標準文本1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采購乙方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shù)量、金額: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交貨時間:
年 月 日一次性交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甲方住所;
(三)運費承擔:采取汽車、鐵路等普通運輸方式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 出采取航空運輸方式,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五、驗收標準: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型號、規(guī)格、質量標準、技術要求及 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退、換貨,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ǘ┮曳接馄诮回浀,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貨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總額 %日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的效力:
。ㄒ唬┍竞贤呻p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ǘ┎扇髡婕炗喌模曳巾殞⒔浐炞稚w章的合同原件及相關附件(如:授權 委托書、發(fā)票等)與貨物同時發(fā)送給甲方。
八、爭議的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約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 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電話: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電話: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購銷合同標準文本2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種類、規(guī)格、單位、數(shù)量
品名種類規(guī)格單位數(shù)量備注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zhí)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zhí)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fā)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ò凑崭鞣N商品的不同,規(guī)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guī)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guī)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guī)定。)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jù)不同商品種類,規(guī)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預付貨款
(根據(jù)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jù)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xù)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shù)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shù)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fā)貨品有不合規(guī)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xù),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購銷合同標準文本3
買賣合同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zhí)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購銷合同標準文本4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ㄗⅲ喝缟婕靶马椖繉徟螅稍诖藢庠磥碓辞闆r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ㄟm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xié)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fā)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guī)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shù)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jù)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jù)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本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guī)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shù)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jù)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jù)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lián)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jù)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jù)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lián)系溝通、證據(jù)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fā)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fā)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yè)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xù)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xù)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xiàn)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yōu)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guī)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guī)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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