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優(yōu)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簽訂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簽訂合同 篇1
簽訂裝修合同時,應注意以下關鍵詞:
關鍵詞一:合同公章
簽訂合同一定要明白合同的主體甲方、乙方。注意聯(lián)系方式一定要寫清楚,且在蓋章的時候特別要求:不僅要蓋公司名稱的章,還要把裝修公司的名字一并寫上,不能一個章子就算了,而且公司的章要與所簽訂合同的裝修公司名字相符合,不能有半字的差錯。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發(fā)生糾紛,一定要有裝修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關鍵詞二:明晰報價
說完合同蓋章、主體身份確認的問題,下面我們來講一下裝修合同中具體事項應該注意的.問題:裝修公司一般喜歡裝修的總體報價,混淆材料籠統(tǒng)報價,混淆概念多算費用。簽合同時將某一材料籠統(tǒng)報價計算,施工時更換單項材料,從中賺取差價。比如:只說五金件總價多少錢,并沒有說明五金件具體用什么品牌,業(yè)主在此忽略了,裝飾公司從其中以不同的材質賺取差價。此外,還會炮制一些不具體或可多種解釋的條款,來糊弄業(yè)主。業(yè)主在簽訂合同時候特別要注意這一項,要明確材料,注意仔細詢問清楚,并且明確標明。
關鍵詞三:一個都不能少
對于裝修過程中材料的增減情況一定要提前寫入合同,切不可在裝修的過程中增減材料,造成裝修最后超出預算。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書面的變更協(xié)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特別提醒:與裝飾公司簽訂合同,一定要詳盡,書面文件一定要齊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業(yè)主一定要與裝飾公司簽訂好并且保護好,不要丟失了,另外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jù)妥善保存。
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的保證書。因此,簽訂家裝合同時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場價的基礎上,對于裝修流程、所需建材、詳細價格、基本工藝等都要有一個大致了解,對協(xié)商到的設計和施工都要寫入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里,做到細致入微,才能將裝飾公司挖的“陷阱”徹底鏟除。業(yè)主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詳細了解情況,切不可疏忽大意,可以多問問有經驗的人和裝修過來人,確保合同簽訂萬無一失。
如何正確的簽訂裝修合同,需要把握以下幾點:1.注意裝修公司合法規(guī)范性.2.合同內容明細化.3.驗收把關流程化.4.出具正規(guī)發(fā)票.5.隱蔽工程嚴格把關.6.付款方式規(guī)范化.
防范一:注意公司合法規(guī)范性
選擇裝飾公司,必須確認其是否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國家建設部門頒發(fā)的一、二、三級裝飾施工資質證書、或烏魯木齊市建筑裝飾協(xié)會頒發(fā)的烏魯木齊市住宅裝飾裝修資格證書;選擇了有合法手續(xù)的裝飾公司,在出現(xiàn)裝修糾紛時向有關執(zhí)法部門投訴,也能找到其負責人或公司,方便業(yè)主維權。
防范二:合同內容明細化
前期和裝飾公司溝通,認真審核設計圖和裝修預算造價表。看設計是否令你滿意(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報價有無漏項,材料規(guī)格及各項報價是否明確、合理;這樣一來你也非常清楚自己家中用的材料是怎樣的質量,如果不滿意還可以更改,同時也不會讓自己的裝修預算超支。當然施工過程中如需增減項目,需提前告知業(yè)主,出具相關手續(xù),并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防范三:明確責任及違約賠償內容
在與企業(yè)簽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雙方責任、施工工期等,如有特殊要求則另行約定;對于造成延誤方應對對方負賠償責任。
防范四:驗收把關流程化
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裝修所需材料。材料數(shù)量、質量、規(guī)格等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商家的質量檢驗報告,材料交接時,業(yè)主和裝飾公司雙方應簽字認可,就不會發(fā)生業(yè)主后期發(fā)現(xiàn)“偷梁換柱”的問題。
防范五:出具正規(guī)發(fā)票
業(yè)主按合同約定時間按時分期支付裝修費用,費用一定要交裝飾企業(yè)財務部門,開具收款憑證;避免在經濟上產生糾紛。
防范六:隱蔽工程嚴格把關
認真進行隱蔽工程(水電線路改造和木作、吊頂基層完工)驗收,如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要求施工方整改合格經業(yè)主認可簽字后,再進入下道工序。
防范七:付款方式規(guī)范化
工程竣工時,業(yè)主應全面進行工程質量驗收。工程質量、工期符合合同要求,業(yè)主按照合同約定付剩余款項,施工方交付鑰匙,開具工程保修單;保修期限:一般項目2年、防水保修5年。保修期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出現(xiàn)問題,由施工單位免費進行維修;如屬使用不當,施工單位維修時只收取成本費。
合同范本
發(fā)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
簽訂合同 篇2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結束后歸還原物的協(xié)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為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ㄒ唬┳赓U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后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xié)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ㄋ模┳赓U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于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ㄎ澹┳赓U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另外,對于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guī)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ㄒ唬┏鲎馊说闹饕x務:
1. 交付租賃物并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為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xiàn)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tài)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ǘ┏凶馊说闹饕x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shù)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tài)。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xié)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于租賃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ǘ┏鲎馊顺鲑u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ㄈ┳赓U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xù)有效。
。ㄋ模┏凶馊嗽诜课葑赓U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 篇3
XX舉行“導師帶徒”活動拜師儀式
XX項目部組織開展了師徒合同簽訂儀式,本次師徒合同的簽訂是全面提高青年員工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引導青年員工在崗位上勵志成才、建功立業(yè)。
儀式上XX項目部XX宣讀處導師帶徒文件。明確了師徒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及相應的考核辦法,項目部將嚴格按照“合同”職責認真進行考核和評比,確!皞、幫、帶”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XX還對師傅、徒弟都提出了要求:師傅要牢固樹立榜樣模范作用從思想、工作方面對徒弟嚴格管理,把自己的工作經驗無私的傳授給徒弟,使徒弟在一定時期內應達到相應的`業(yè)務技術水平。在生活上關心徒弟,時刻關注青工的成長和工作進展情況,發(fā)揮“傳幫帶”作用。徒弟則必須尊敬師傅,在思想、技術等方面主動向師傅虛心求教,除了學習技術和業(yè)務知識外,還要自覺認真地學習師傅好的思想品德,好的工作作風,勤學苦練,努力工作,在師傅的指導下積極完成自身擔負的工作任務。
“合同”簽訂后師傅們一一表態(tài)要竭盡全力引導徒弟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對徒弟加強責任意識教育,弘揚“在崗一份鐘、負責60秒”的精神;培養(yǎng)徒弟的主人翁意識,努力營造一個工作環(huán)境溫馨優(yōu)越、職工行為文明典雅的人文環(huán)境。徒弟們也表示一定借此鍛煉的機會,拓寬視
野,增長才干,以優(yōu)異的成績回報企業(yè)回報師傅。
儀式上每一位徒弟簽字完后都為師傅深深的鞠躬致敬。
簽訂合同 篇4
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shù)娘L險之中。本文就為大家?guī)硪黄鹁唧w案例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
應當說這個規(guī)定對用人單位的約束作用是很大的,現(xiàn)在可以說在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上,企業(yè)和員工的地位轉換了,用人單位現(xiàn)今都是很積極的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會不會存在員工拒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向企業(yè)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呢?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提出的申請一般是有事實依據(jù)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實但卻看似有理有據(jù)的情況,因為在勞動仲裁和訴訟過程中,員工雙倍工資賠付的訴求通常都能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shù)娘L險之中。這也就使得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后,有關勞動者以企業(yè)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企業(yè)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一度成為熱點問題。我們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因員工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卻向單位主張雙倍賠償,但最終法院判決單位給予賠償?shù)谋容^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韓某在寧夏大廈工程部任水暖工,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但韓某一直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韓某提出辭職,雙方的勞動關系解除。后韓某向北京市東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寧夏大廈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00元,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及20xx年9月份的工資。北京市東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寧夏大廈向韓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資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寧夏大廈不服該裁決書,認為雙方沒有續(xù)簽勞動合同主要原因系韓某拒絕,故不同意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被告韓某辯稱:雙方所簽勞動合同到期后,寧夏大廈從未找他續(xù)簽過勞動合同。寧夏大廈申請證人劉某、宋某出庭作證,證明在20xx年6、7月間曾經接到過寧夏大廈人事部的電話,通知韓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簽合同,并將此通知轉達給了韓某。法院認為,本案焦點系雙方沒有續(xù)簽勞動合同應由誰負責。寧夏大廈與韓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雙方應當續(xù)簽書面勞動合同。證人雖證實寧夏大廈曾通知韓某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對于韓某不予續(xù)簽的情況,寧夏大廈仍應負有提示韓某續(xù)簽的義務?芍钡20xx年12月22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寧夏大廈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義務。所以雙方沒有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責任應由寧夏大廈承擔,其應依法支付韓某二倍工資差額。
【案情分析】
該案件中寧夏大廈已經證實了曾通知韓某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法院仍然認為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那么企業(yè)在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盡到應盡的義務呢?如果未簽書面合同的責任確在勞動者一方,則用人單位企業(yè)不需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的事就是沒有發(fā)生過的事。本案當中,寧夏大廈正是因為沒有能夠有效證明自身履行了法定義務而最終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jù)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盡到以下義務: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當面向勞動者送達通知被拒絕后,可以采取快遞、掛號信等可以保留憑證的方式,以備發(fā)生糾紛時作為證明之用。該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要求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寫明要求簽訂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勞動合同文本或主要條款。
其次,通知送達后勞動者愿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yè)應當立即完成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表面上同意簽訂但以合同個別條款有異議等理由拖延時,用人單位應當也與勞動者簽訂一份書面證明,寫明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已經送達,因勞動者原因暫未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并讓勞動者簽字確認。
再次,如果勞動者無任何理由拒不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xù)。以上的通知也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并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用工一個月后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選擇是,或者立即簽訂完成,或者繼續(xù)雙倍付薪,或者終止合同。只能選擇其一。
所以,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這樣企業(yè)一方的風險就會減小。那么什么時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最佳時間呢?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單位有足夠的時間和籌碼與員工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勞動關系尚未建立,單位無需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辦理入職手續(xù)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才開始辦理其他手續(xù),則單位一方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就降為零。如果用工開始以后才簽勞動合同,此時勞動關系已經建立,萬一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執(zhí),不能達成一致,或員工故意拖延不簽,那企業(yè)就會比較被動。單位為了不至于拖過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較為不利的合同約定,當然單位也可以通知終止合同。
對于企業(yè)來講,首先應當盡快的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xù),及時通知才能及時止損,其他的細節(jié)事宜等合同終止后再討論也不遲,但不管怎么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態(tài)企業(yè)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其次,百密總有一疏,如果企業(yè)因某些人工作差錯在用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漏簽勞動合同的情況的,應當立即補簽,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可將簽訂的日期補寫為員工入職之日,以絕后患。如果一個企業(yè)有規(guī)范的管理機制,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對員工也會有吸引力,當發(fā)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誤時,員工也會理解,不會無理取鬧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業(yè)在用工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為每份合同的價值最高相當于11個月薪資。企業(yè)應當將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保存兩份,分別由不同的人員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看是否每位員工都有簽訂,并查看是否有員工合同即將到期,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簽訂合同 篇5
1、簽訂合同一定要細化。即便在示范合同中,不同的選項所代表的責任差別很大,裝修公司往往該選的不選,該約定的不約定。許多消費者只注意在合同正本中約定預算總額的多少,忽視在附件中對材料產地、規(guī)格、價格作細分。“這其實正中了裝修公司的下懷”。
2、裝修出了問題,消費者索賠的關鍵還得看證據(jù)。譬如,對于普遍存在的偷工減料,簽訂裝修合同時,可以約定若施工項目所用材料不合格,則此項施工費用,包括材料費應從總價款中扣除;已付款的,應由裝修公司退回。也可以約定如果某個施工項目因施工不規(guī)范造成部分工程不合格,如部分墻磚脫落或部分墻面起泡等,則應按不合格部分占此項目的比例,扣除此項目的價款。一旦合同中沒有約定,消費者要求裝修方賠償實際損失,就得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至于主張材料假劣或者工程瑕疵,還得請專門機構鑒定。
3、關于工程預算:一般來說,一份根據(jù)《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做出來的工程預算基本上不會有什么缺陷。但有的消費者反映,結算金額與自己的預期時常有差距。其實,除了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所發(fā)生的費用變化外,主要的原因在水電改造上。在消費者簽訂家裝合同時,由于現(xiàn)場的一些情況在這個時候不是很清楚,所以工程總費用里不包含水電改造的費用。而結算時做的是所有工程項目的結算,出現(xiàn)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建議您,盡量要求裝飾公司在工程報價里給您一個水電改造的參考報價。
4、關于設計圖紙:根據(jù)筆者的`統(tǒng)計,很多家庭裝修的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可能設計師和消費者在理解上會有一些差距,有的項目由于圖紙不明確,在具體尺寸上也會存在差距。因此,建議您在簽合同的時候,盡量把各種圖紙準備齊全。
5、關于合同文件:根據(jù)經驗,一個比較完整的家裝合同除了工程預算、設計圖紙以外,還應該包括關鍵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施工計劃以及甲乙雙方的材料采購單。施工工藝是一個約束施工方嚴格執(zhí)行約定工藝做法、防止偷工減料的法寶。而在合同中要有一個施工計劃,主要是因為目前家庭裝修拖延工期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而消費者又很難在施工方開始拖延工期的時候就發(fā)現(xiàn)問題,因此,一份比較嚴謹?shù)氖┕び媱澗褪窍M者保護自己的必要武器
簽訂合同 篇6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參考。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規(guī),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為您整理提供,歡迎參考咨詢。
簽訂合同 篇7
如今,有些人租房時只是口頭協(xié)商,不簽訂書面合同,發(fā)生糾紛后因沒有合同只能吃啞巴虧。因此,你在租房時,一定要和房東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中要對租賃期限、租金數(shù)額、支付方式、房屋用途、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以便日后解決糾紛時有據(jù)可依。房東在交房時應告訴你該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電器等附屬設施如何使用,煤氣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時要注意的問題等。作為房客,你也應主動向房東了解這些情況。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guī)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jù)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shù)胤康禺a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shù)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shù)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shù)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jù)。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xié)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yè)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yè)管理費則由物業(yè)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yè)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yè)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簽訂合同 篇8
房屋租賃合同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一種常用的合同類型,房屋租賃合同看上去比較簡單,合同條款也比較少,但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卻時常發(fā)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雙方當事人合同條款訂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賃合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xiàn)一些原來沒有考慮到的情況。為了避免糾紛,在簽訂及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法律問題:
1、合同的主體資格問題
1、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則要看出租方有無房屋買賣合同或授權委托書等手續(xù)。出租方要審查承租方的咨信情況,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狀況。
2、承租方還要審查,出租的房產是否已經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統(tǒng)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對出租的房屋不擁有產權,只是接受各位業(yè)主的委托統(tǒng)一對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內有個別業(yè)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場攤位自己做生意,由此發(fā)生糾紛如何處理,在簽訂此類合同時承租方應當要求出租方對此有承諾或保證。
4、有些特定內容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應當事前辦理好報批核準登記手續(xù)。例如專業(yè)性的市場,開辦單位要對外大量分別出租攤位,根據(j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guī)定,開辦單位應當依法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yè)登記注冊,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進行市場攤派、店鋪招商招租和開業(yè),這一點也是承租人應當注意的。
5、在房屋租賃期內,公司作為出租方如果發(fā)生了破產、企業(yè)轉制、公司歇業(yè)或被注銷等情況,如何補救,承租方如不能繼續(xù)租賃房屋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何補償。
6、在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作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否沿續(xù)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xù)居住使用該房屋。
2、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求寫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間數(shù)層數(shù)、建筑面積,房產證編號,并把房地產的規(guī)劃紅線圖及房產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還要寫清楚房屋的附屬設施。有時合同中最好要標明租賃房屋的用途是居住,還是用作經營場所。
3、租賃期限的起算
租賃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從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二種情況,考慮到承租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辦理有關報批登記手續(xù),租賃期間的起算時間可約定在幾月幾日開始或者合同簽字后多少日開始,從
合同簽訂之日到正式開始起算租賃期限的這段時間稱為免租期。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承擔租金,但于此期間發(fā)生的裝潢施工所耗水、電費則應承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一次合同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4、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標準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雙方約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額每年遞增。租金支付時間,由雙方約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約定按年度支付時,雙方應約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時間,否則,可能引起誤解。
5、租賃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租賃房產交付時,雙方應約定派代表到現(xiàn)場檢查房產的完好情況,應當結清前期的水電費、通訊費、閉路電視費等有關費用,并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及有關財物移交清單。
6、履約保證金
為了保護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場,或拖欠有關費用,應當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水電費、通訊費、治安費、保潔費等費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擔,哪些有承租方承擔。并且承租方作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規(guī)有效的稅務發(fā)票以免被稅務部門查處。特別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寫明,租金是否是含稅價。
8、合同中應約定,房產及其設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進行定期維修保養(yǎng),哪些由承租方維修
這里應當注意,出租方對房產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yǎng)應當事先通知承租方,并盡可能在承租方認為合適的時間進行以保證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9、水、電供應
出租方應確保房產具有持續(xù)的、不間斷的、能滿足承租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水、電、通訊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比如,作為商場或工廠用途的,供電量應不小于250KW或電容量不小于300KVA。還要約定,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市政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斷,則出租方應當在多少時間之內修復。
10、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樓層或房屋用于經營活動的,出租方須確保承租方可根據(jù)其營業(yè)需要,自行確定營業(yè)時間,并確保承租方在其營業(yè)時間內可根據(jù)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盥洗室等設施。
11、承租方在租賃的房產立面墻上做招牌、廣告,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涉及到墻體、頂樓部分是出租方與其它各產權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廣告位置之前,應由出租方與其它產權人共同約定各自的廣告牌位置。
12、優(yōu)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優(yōu)先購買權也應約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層樓的大樓,每層有五間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樓中的二間,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準備整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