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薦】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勞動合同1
我們所簽的勞動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雙方可以協商后決定是否續(xù)簽勞動合同。如果不續(xù)簽的話,那么在某些情況下單位需要對勞動者做出賠償。究竟勞動合同不續(xù)簽如何賠償呢?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如果單位不續(xù)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xù)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xù)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huán)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續(xù)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xx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勞動法》,而原來的勞動法規(guī)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 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因此,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
從20xx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綜上所述,除了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這種情況以外,單位需要對員工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數額為從20xx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xù)約但員工不續(xù)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于《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經過上文的講解,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只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話,單位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相應的賠償。一般是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具體的賠償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要是你在實踐中遇到了關于勞動合同續(xù)簽方面的法律糾紛,建議你來電咨詢一下我們的在線律師,讓專業(yè)律師來幫助你進行分析處理。
關于勞動合同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職工的勞動合同一旦變更,不再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條本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職工崗位說明書,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等制約雙方應嚴格遵守。
第五條本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負責。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職責:
一、經總經理授權,負責公司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簽訂,續(xù)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二、負責經辦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xù)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對外業(yè)務;
三、對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執(zhí)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
第七條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勞動合同的簽訂,續(xù)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意見,并準備好相關資料上報人力資源部。
二、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對本單位職工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tài)管理,并記錄職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
三、落實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責任制。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級工會指導,幫助職工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并對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依法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訂立勞動合同時,公司應向職工說明本公司情況,崗位用人要求和崗位職業(yè)危害。為訂立勞動合同,職工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或向公司工會尋求幫助。
第十條公司應當與職工自確定錄用關系后十五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社會保險登記等手續(xù)。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需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公司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三種。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見習期實行半年。
第十三條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一、下列人員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
1、非管理崗位一般職工;
2、自愿要求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
3、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二、下列人員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
1、非管理崗位技術或操作骨干;
2、管理崗位一般職工;
3、可與公司簽訂五年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職工本人自愿要求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
4、新招聘的大專,中專,技校畢業(yè)生;
5、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三、下列人員簽訂五年期限勞動合同:
1、任部門副科長(主任)以上職務或具有高級,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
2、公司出資培訓取得各種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
3、公司出資脫產學習一年(含)以上的職工;
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畢業(yè)生;
5、獲公司級以上(含公司)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干部,公司優(yōu)秀員工榮譽稱號的職工;
6、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五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四、下列人員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連續(xù)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和公司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職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轉業(yè)軍人經組織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職工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十年(含十年),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4、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凡職工不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則不予錄用。
第十五條凡公司出資培訓,出國進修人員按規(guī)定公司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規(guī)定應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條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原則,繼續(xù)實行崗位聘用。
第十七條對未被聘用上崗的職工可經培訓轉崗,或作待崗,停薪留職,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職工改名,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勞動部門予以鑒證。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續(xù)訂,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職工辦妥續(xù)訂手續(xù)。
續(xù)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崗位未發(fā)生變化,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二、職工退休或者退職;
三、職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出現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一、簽訂勞動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屬單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崗位消失等)。
三、經上級批準,本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經營方向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門上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工會提出意見,總經理審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程序外,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職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區(qū)遷移,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轉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時,事先將理由通知公司工會,工會認為企業(yè)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的,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方可裁減人員,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新招人員的,優(yōu)先錄用本單位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工會委員任期未滿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公司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yè)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二、在試用期內的;
三、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
六、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條應當訂立或續(xù)訂而未訂立或續(xù)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職工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有關手續(xù)。但職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關系。
第二十九條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出具書面證明,辦理有關手續(xù),并在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檔案轉出(手續(xù)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fā)1994年481號文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精神,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職工提出的,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三項,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發(fā)給職工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癥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加發(fā)補助。
職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條第三,四,五,六項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以外,還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終止勞動關系的,根據20____年10月6日國務院319號令,廢止《國營企業(yè)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guī)定》后,對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的職工生活補助費,按職工在本企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期限至20____年10月6日止)計算,每滿一年發(fā)給本人當時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20____年10月6日以后企業(yè)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不再支付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金中所稱的職工的月工資,是指解除勞動合同前職工本人正常履行勞動義務的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職
工本人實際工作時間計算月平均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計發(fā)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發(fā);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計發(fā)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計發(fā),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fā)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fā)。
第五章職工在合同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按勞取酬的權利,接受培訓和職業(yè)教育的權利,參與公司民主管理的權利,解除合同的權利,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等。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簽訂三年以上合同的職工,在聘任,升級,培訓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yōu)先考慮。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合同期內,根據崗位勞動和貢獻大小,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第三十七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或公司規(guī)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假期,各種公司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生育,工傷,住房公積金等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工負傷,醫(yī)療期間的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之日起,根據國家規(guī)定按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醫(yī)療期。醫(yī)療期按勞動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y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yī)療期滿,由公司醫(y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xù),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二、職工在醫(yī)療期內應繼續(xù)提交公司定點醫(yī)院的病休證明。
三、職工因故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活動,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而致傷,致殘者,其醫(yī)療費用全部自負。
四、職工在醫(yī)療期內的待遇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職工違約的責任
第四十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進行賠償。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由公司出資培訓或申請獎學金的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須繳納培訓費(每年遞減20%)。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向公司繳納違約金。計算辦法是:以合同終止日期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須繳納1200元,本科生1000元,專科生800元,中專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條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行使勞動爭議的調解職能。具體按杭州市總工會,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辦理。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若與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guī)相抵觸時,按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附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員: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
關于勞動合同3
一、
當您簽訂合同時,您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推薦的如下示范條款:
第 條凡因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一致同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注:1、本條款簽訂合同時作為仲裁條款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二、
如果您愿意將發(fā)生的糾紛提請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的如下示范協議: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項:
。幾h的事項)
1、……
2、……
3、……
當事人:當事人:
地址:地址: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協議供在爭議發(fā)生前、后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示范仲裁補充協議
三、
如果您在以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仲裁條款不明確,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如下仲裁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我們經過協商,愿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合同第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杭州仲裁,并適用其仲裁規(guī)則。杭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當事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補充協議供補充原合同條款、仲裁協議中的不明事項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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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勞動合同4
勞動合同怎么辦
在工作上遇到這種情況,單位叫我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上的內容和期限都沒注明,他們說這是他們填的,勞動合同怎么辦。只要簽個名,把身份證復印件給他們就行了。我不肯簽,現在他們叫我寫保證書。他們要我寫:“因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不愿簽訂勞動合同。一切后果自負."我應該怎么做? 如要寫保證書要怎么寫?
100% 這個保證書千萬不要寫,寫了的話,由于是你自己不愿訂勞動合同,不僅很多權利將喪失.而且以后發(fā)生勞動糾紛,你會很吃虧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本報訊 人事經理在單位里是專門負責勞動合同簽訂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國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員工都簽了勞動合同,唯獨人事經理曉宏(化名)沒有簽。當公司提出與曉宏解除勞動合同時,曉宏卻以公司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索賠近百萬元。近日,黃浦區(qū)法院駁回了曉宏的訴訟請求。
原告:公司故意拖延不簽勞動合同
20xx年2月,曉宏通過獵頭進入一家跨國家具公司擔任人力資源總監(jiān),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傭期限至20xx年2月。根據協議約定,曉宏的勞動報酬為稅前年薪人民幣45萬元,公司每年分12個月平均支付。
此后,曉宏就開始在上海負責這家跨國公司在華的人力資源工作,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怎么辦》。到了20xx年7月,休完產假本該回單位上班的曉宏卻收到了公司發(fā)給她的電子郵件,被告知單位已單方面解除了與其的.勞動關系。對此,曉宏并不認可,她始終認為與公司的勞動關系還沒有解除。
在與公司多次交涉后,曉宏將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萬元的索賠要求。曉宏稱,自己曾向公司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事宜,并向總部請示如何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沒有簽,而僅僅是通過口頭和電子郵件的形式約定勞動報酬的事宜。因此,公司應該支付自20xx年2月至實際簽訂勞動合同日止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
被告:規(guī)范員工勞動合同是原告的職責
庭審中,家具公司稱解除與曉宏的勞動關系是因為其在哺乳期結束后反復提交病假,公司認為病假是虛假的,故解除了勞動關系。公司還表示雙方之間有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曉宏是在以擔任人事總監(jiān)的便利向公司索取巨額賠償。
家具公司稱,曉宏應聘時由于當時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尚未取得,所以曉宏通過電子郵件形式與英國公司總部的全球人事總監(jiān)簽訂了一份《雇傭協議》,協議中,雙方對勞動關系的具體權利義務均有明確約定,且此后有關約定均已得到全面、忠實的實際履行,因此這份協議應當視為正式的勞動合同。
公司認為,高薪聘請曉宏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規(guī)定,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規(guī)范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交給曉宏,曉宏也曾在年度考評時匯報稱已完成任務,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曉宏在內的所有員工均已簽署勞動合同。
我1992年12月份經考試被招聘進某單位,以前年年簽合同只簽到20xx年,之后再未給簽,直到現在,我們已干了18年的臨時工,單位社保未給我們辦,工資很低,也不給我們漲,領導視而不見,我們該怎么辦?
最佳答案 這種單位你也呆得下去?等你以后退休了,你該怎么辦,做人要臉皮厚點,身板要硬點,如果你現在不跟他們去追究,他們就會理都不想理!就像現在當官的一樣,如果記者去揭一下內幕,他們就會重視一下,如果沒人去鬧的話,永遠都會是一個爛攤子!你現在不跟領導去鬧的話,那你以后怎么辦?這個社會有些時候就是欺軟怕硬,如果你永遠這樣軟著,只有被欺負的份,不給他們來點硬得你就永遠都會不被重視!
關于勞動合同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教育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試用期為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會計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按照合法的原始憑證正確、及時、完整地填寫會計憑證,做到記賬、記賬、報賬手續(xù)齊全,同時使用會計科目準確,內容反映真實、清晰,數字正確,賬目清楚,憑證齊全。
2.記賬時,注意核對憑證是否與匯兌一致,月末核對各明細賬與總賬,使賬目一致,準確及時地反映資金的增減、變動、往來結算和費用。
3、根據相關財務報表的編制,做到準確無誤。
4.與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四條工作時間
實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七個半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周六早班前半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休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和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工資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九條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甲方應于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公司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人民幣。
甲方在支付月薪的同時,每月支付乙方交通費補貼、餐費補貼、電話費補貼。
五、保險福利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競業(yè)禁止和保密條款
第十一條競業(yè)禁止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兩年內(含兩年)受雇于與本單位同類產品和業(yè)務的生產或經營有競爭力的其他用人單位,也不得自行開始生產或經營甲方同類產品和業(yè)務。
第十二條保密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guī)定,對工作中可能接觸到的信息和數據負責保密,并保證不利用該信息與甲方競爭。
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關聯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營銷或財務等方面的信息和資料;與甲方及其關聯經營實體的客戶、產品、業(yè)務、服務或其他業(yè)務相關的信息和資料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提高思想意識和職業(yè)技能的培訓。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隨之變化。
第十六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1.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限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退伍義務兵和被征地農民建設首次參加工作不滿三年的;
4.義務兵役期間。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已收工資和補貼總額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續(xù)訂勞動合同。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人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十分重要的,合同訂立生效涉及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尤其是在勞動合同中,合同的訂立涉及勞動者的保險、福利待遇等。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倨降仍瓌t
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決定是否締約,平等地決定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可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
②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從平等原則引申出來的。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雙方對于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權。當事人訂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內心意愿。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他任何機關 、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蹍f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要求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勞動合同才成立?赡茈p方當事人都有與對方訂立勞動合同的意向,但在具體條款上,如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問題上往往意見不一,這時合同就不能成立。
、芎戏ㄔ瓌t
合法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這里所說的法律、法規(guī),根據勞動部1994年9月5日發(fā)布的《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解釋,既包括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也包括以后頒布實行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既包括勞動法律、法規(guī),也包括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2)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3)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ǘ┕ぷ鲀热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ㄎ澹﹦趧蛹o律;
。﹦趧雍贤K止的條件;
。ㄆ撸┻`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事項。
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終止條件的,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
(4)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5)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6)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合同的服務期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約定的服務期限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勞動者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xù)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xù)訂勞動合同,對服務期的履行方式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8)商業(yè)秘密保護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進入公知狀態(tài)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9)競業(yè)限制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yè)務。競業(yè)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yè)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競業(yè)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勞動者在一定的期限內不得到有競業(yè)限制的用人單位任職,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10)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違約金數額、承擔責任和支付辦法應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發(fā)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11)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
。12)勞動合同的續(xù)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續(xù)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
(13)勞動合同的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ǘ┎扇∑墼p、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自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4)用工登記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
總之,應對勞動合同的訂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勞動合同的訂立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qū),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關于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和企業(yè)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于以下幾種用工需要:單項工作、可按項目承包的工作、因季節(jié)原因需臨時用工的工作等。
第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yè)、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產業(yè)、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guī)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二)乙方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章 規(guī)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將制定、變更的規(guī)章制度及時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yè)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標準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tǒng)一安排;甲方按規(guī)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建立社會保險。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guī)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并依照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八章 職業(yè)培訓
第十八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yè)技術、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其崗位相關的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一)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二)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四)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二)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
(七)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guī)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除法律規(guī)定的以外,甲方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應進行的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依法做相應的扣除。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他規(guī)定
第三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書面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關于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乙方應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
第三條乙方工資為人民幣元/月,按季度發(fā)放,按完成的銷售指標提成10%。
第四條工作時間為春、夏、秋季上午8:00-下午6:00,冬季上午8:00-下午5:00。
第五條雙方應提前三個月說明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乙方應承擔安全負責人在上班途中發(fā)生的與甲方無關的各種事故。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的簽名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勞動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廠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所屬區(qū):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暫行規(guī)定》)和________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 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xù)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暫行規(guī)定》中約定的條款發(fā)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yōu)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guī)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wèi)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fā)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yǎng)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yè)生產和經濟發(fā)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yè)技術培訓和業(yè)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guī)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guī)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yè)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yè)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yōu)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fā)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guī)定按月發(fā)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yǎng)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jié)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guī)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對乙方的停工醫(y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guī)定》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guī)廠紀規(guī)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xù)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xù)。
3.職工到達規(guī)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guī)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guī)定》中第十六條規(guī)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guī)定》第十八條規(guī)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xù)。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于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________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yè)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guī)定向虹口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yè)和職工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ㄉw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關于勞動合同10
委托人: (具有法人資格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地址:
受委托人: (無法人資格部門或分支機構全稱) 負責人: 職務: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我單位委托 (無無法人資格部門或分支機構全稱)以本單位的名義與其所招用的`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并對其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行使管理職權,對其勞動合同簽訂和管理行為我單位承諾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11
第一、“勞動關系”的定義以及“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明確。
國家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主要是為了規(guī)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法雖然規(guī)定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無論在勞動法中,還是在本法中,我們均無法找到“勞動關系”的定義。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法對用人單位的范圍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是對于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卻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因此,司法實踐中廣泛存在爭議的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等認定與區(qū)別問題,并不太可能因為本法的頒布實施而得到解決。比如:保險營銷人員與保險公司的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大學生能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些問題將繼續(xù)存在爭議。這不能不說是本法的一個缺陷。
第二、沒有明確全日制工資結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條規(guī)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但是,對于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雖然《勞動法》早就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在次月發(fā)放上月的工資,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還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還有次月29日才發(fā)放的。至于具體到次月的哪一天發(fā)放才屬不合法,法律并無明確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又實實在在是按月發(fā)放工資,似乎也很難認定用人單位違法。但是,這樣種做法的結果是勞動者總有一定期限的工資無法及時領取,而且延后發(fā)放的期限越長,勞動者被留存在用人單位的工資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亟待有關部門規(guī)范,以防止用人單位延長發(fā)放工資的周期。否則,用人單位將利用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漏洞,在勞動合同中將發(fā)放工資的時間近可能地延后,這將嚴重影響勞動者及時領取工資和辭職的自由權。
第三、試用期工資的標準不明確。
對試用期進行規(guī)范,是本法的一大特點,也廣受***好評,但筆者不以為然。本法第20條規(guī)定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規(guī)定,但是該規(guī)定仍然不明確,存在嚴重的.漏洞。
本條規(guī)定了試用期的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還有一種理解最低檔工資沒有80%的限制,說明這里的表達有歧異)
但是,其中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guī)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guī)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第四、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guī)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筆者認為這一規(guī)定過于絕對。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也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guī)定明顯不合理。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fā)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fā)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fā)新的糾紛。
關于勞動合同1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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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勞動合同13
甲方 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 乙方
為建立社會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在平等自愿、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guī)定對職業(yè)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1)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jié)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guī)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 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
元。
4.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guī)定。
5、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guī)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guī)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按
保險的規(guī)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xù)。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zhí)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zhí)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zhí)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guī)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guī)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zhí)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簽訂時間:
代人理(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14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店長(經理):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以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日始,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時間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崗位上任職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根據崗位職責和職位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
定的工作量并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依據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的工作特點、工資管理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及乙方的職
位和工作業(yè)績確定乙方的薪酬標準。
四、勞動紀律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法律與法規(guī)。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分。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的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的權利:
(1) 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依規(guī)定取得工資、福利、獎勵和享受休假;
(2) 接受培訓和職業(yè)教育,根據自身特點和能力申請調動到甲方其他部門、調換工作崗位或變更職位;
。3) 依本合同的規(guī)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4) 享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的義務:
(1)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量,并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2)保守甲方技術、商業(yè)等秘密,不得參與同甲方產生同業(yè)競爭的技術開發(fā)、經營等活動;
。3)甲方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的權利:
。1)依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考核乙方的工作績效,對乙方實施獎懲;
。2)依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享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的義務:
。1)按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工資;
。2)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泄露公司技術、商業(yè)等秘密,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失的;
(5)參與同甲方產生同業(yè)競爭的研究、開發(fā)或經營活動的;
。6)觸犯治安處罰管理條例情節(jié)嚴重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 需裁減人員的,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4)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合同期滿,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續(xù)訂本合同的具體手續(xù),依據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除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 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 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 工資的,按乙方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第三十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 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
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需償付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時當年月平均工資 一個月的違約金。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墊付費用的接收人員,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 其標準為:培訓費人民幣元,墊付費人民幣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 的,可自收到仲裁書15日內向本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所在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勞動合同15
一、基本概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ǘ、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趧訄蟪;
。ㄆ撸、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ň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
(一)必備條款:
《勞動法》第19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
1、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
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xù)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協商選擇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約定。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fā)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wèi)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約定進來,可采取將內部規(guī)章制度印制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須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合同的條件,以避免出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改為終止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可約定兩種形式的違約責任,一是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約定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采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這里講的違約,或者稱違反勞動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違約程度比較嚴重,達到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程度,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等。
(二)約定條款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上述7項必須具備的條款內容外,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的內容,一般簡稱為協商條款或約定條款,其實稱為隨機條款似乎更準確,因為必備條款的內容也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的。
這類約定條款的內容,是當國家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或者國家尚無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協商約定的一些隨機性的條款。勞動行政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樣本,一般都將必備條款寫得很具體,同時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雙方隨機約定一些內容。例如:可以約定試用期、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事項、用人單位內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購置等等內容。
隨著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人們的法律意識,合同觀念會越來越強,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的內容會越來越多。這是改變勞動合同千篇一律狀況,提高合同質量的一個重要體現。
1、商業(yè)秘密事項如何約定
首先,幾個法律規(guī)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勞動部關于企業(yè)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fā)[1996]355號)第2條,《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修正)》(國家工商局公第41號),《國家工商局關于商業(yè)秘密構成要件問題的答復》(工商公字[1998]109號),國家科委《關于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科發(fā)政字[1997]317號)。 根據上述規(guī)定,商業(yè)秘密是指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須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信息必須全部具備上述三個特點,方能稱之為商業(yè)秘密。作為用人單位應特別注意對自己認為屬于商業(yè)秘密的信息和資料采取切實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內部規(guī)章制度對保密的范圍、內容、崗位、人員、措施等等加以明確,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協議書的形式與有關單位和職工約定保守秘密的權力與義務。只有如此,才能在發(fā)生爭議之后,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一種協議書,可以在其中約定商業(yè)秘密的內容。按照規(guī)定,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對掌握商業(yè)秘密的職工規(guī)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2、試用期、見習期和學徒期應如何約定
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1996]354號)第3條規(guī)定,如果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應包括
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試用期滿,合同期未滿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4條、27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計發(fā)經濟補償金時,應將試用期計算在工作時間內。約定試用期的長短應根據合同期限的長短而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
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一般情況下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次就業(yè)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因此,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為用人單位的工作不適合自己,也可隨時解除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yè)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目前,這一培訓方式仍在繼續(xù)采用,并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期限執(zhí)行。見習期是大中專、技校畢業(yè)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一種見習制度,期限為一年。綜上所述,試用期與學徒期,或與見習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同時約定,執(zhí)行時應注意相互銜接好。這方面的具體規(guī)定請見《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fā)[1996]5號)。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方法
。ㄒ唬、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ǘ⒑炗唲趧雍贤捎萌藛挝慌c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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